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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stainable Development

负责任营销政策

  • 分类:商业道德
  •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23-09-14 14:15
  • 访问量:

【概要描述】

负责任营销政策

【概要描述】

  • 分类:商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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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目的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我们致力于以负责任、符合商业道德以患者为中心的准则开展一切销售营销活动。为此,特制定本负责任营销政策(以下简称政策以规范我们在全球各地市场的销售营销活动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政策适用于集团及其所有员工(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与临时员工)本集团各单位在制定本单位内部营销制度时,应全面遵守本政策。

 

第三条 遵守法律法规内部制度

集团开展的任何形式的销售营销活动,均须遵守运营地所有适用的法律法规行业准则,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及《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等同时亦应遵守本集团内部设立的销售营销广告相关制度

 

第四条 基本原则

任何形式的销售营销活动,包括内容、方式及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合规具体包括:

  1. 建立严格的审核监督机制,必须通过外部及内部审核及批准,并持续监督。
  2. 临床疗效宣传均基于正规发表的期刊文献中的资料,保证内容真实、准确、合规。
  3. 严禁包含夸大、误导、欺骗虚假的内容
  4. 严禁干预或者影响临床的合理用药。
  5. 严禁隐匿产品已知的不良反应等风险,并及时、真实及准确地反馈。
  6. 诚实守信,公平参与竞争。
  7. 信息在不同渠道应保持一致性
  8. 与客户和医疗专业人士交流互动时保持良好的商业道德,严禁使用商业贿赂等其他不法手段进行销售营销活动。
  9. 严格保护客户隐私,未经客户知情和同意,不得披露客户的隐私及信息。

 

第五条 负责任营销审计

我们定期开展负责任营销审计,以确保本集团的销售营销活动以及相关第三方服务商遵守我们的政策和制度。

 

第六条 负责任营销培训

我们定期为所有员工提供负责任营销培训,持续提升员工在负责任营销方面的专业知识及能力及职业素养。

 

第七条 违规举报

如发现可能违反法律法规以及本集团相关政策制度的行为,任何员工、客户、供应商及服务商等相关人员均有权举报举报途径和程序请见《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举报投诉管理办法(已在公司官网发布),我们据此进行受理、调查处理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充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经调查核实举报属实的,我们将依据相关程序严肃处理,对责任人进行处罚,采取必要的整改措施。

 

第八条 其他

本政策已通过董事会下属ESG委员会ESG委员会”)审议及批准。ESG委员会定期向董事会汇报本政策履行情况并提供建议,以供董事会决策与监督。

ESG委员会具有全权执行、监督及定期检讨本政策之整体责任。ESG委员会负责本政策的解释及修订。

本政策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执行。

本政策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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